(2020年12月25日深圳市坪山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坪山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暂时停止高娟执行区一届人大代表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决定对区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高娟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